相信口头承诺债主翻脸不认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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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8:47 南京晨报 |
晨报讯本想通过倒卖宝马车用赚来的钱抵消债主的欠款,谁知木已成舟后,债主竟翻脸不认账,还上法院向吴先生索要欠款。 几年前,吴先生向朋友梁某借了10万元钱做生意,期间他还了3万。2004年,梁某伙同他倒卖一辆二手宝马车,吴某联系上一个山西老板。梁某许诺,只要吴某能做通山西老板工作,将原价52万的车子卖到59万,他们之间7万元债务一笔勾销。 山西老板看过宝马车后十分满意,二话不说以59万元成交,购车款一次性打在了梁某账上。等他送走山西老板,回头问梁某要欠条。梁某却板起脸说:“7万元是我应得的报酬,怎么能全算你赚的。再说,你不过是找了一个买家。没有你这买家,我们也能出手宝马车。”吴先生一听傻了。2005年2月,梁某无法从吴那要到钱,便到法院起诉。审理中,吴先生陈述了卖宝马车的事,他的律师也拿出证据证明确实存在此事。法院认为,吴先生和梁某通过倒卖宝马、赚取买卖双方差价是不合法行为,因此他们之间用差价抵欠款的口头协议不合法。另外,梁某确有欠条在手,故判决吴先生归还7万元。二审法院维持了判决。 作者:喻南朱晓燕/来源: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