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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拳大不过法——声援被打记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9:19 四川新闻网

  哈尔滨南和名优酒有限公司在长江路开设的假“国酒茅台专卖店”仍在营业。本报记者前往该店采访时,售假被曝光的“专卖店”老板恼羞成怒,竟指使工作人员将记者打伤。(3月15日《黑龙江晨报》)

  图穷匕首见,假酒曝光了,马脚露出来了,假酒店老板的拳头开始说话了。这也并不稀奇,我们带血的新闻报道也绝非是第一次了。“打倒”一个手无寸铁的弱不经风的记者

,实在太简单了,一拳就打翻在地。打倒了还不算,还要问问你,“不服,接着打”。

  记者的职业就是新闻报道,正面新闻歌舞升平,被报道的心花怒放。负面消息,暗疮污垢被揭了底子丢了面子,当然要暴跳如雷。这其中敢于向记者施暴也许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有关部门的执法人员都“没看见”,你一个小小记者竟然敢坏了他的好事,他能不恼怒吗?

  “你不就是记者吗!”,人家猖狂的太有道理了,你一个小记者能掀起多大的浪来?打你几拳,算是轻的,就是让你长个记性。让你多管闲事,让你狗拿耗子,我这个假酒还就这么一直卖下去了,谁敢管我?我还就在“3.15”这天顶风作案,你能咋的?!

  敢与明目张胆的出售假酒,当然都有点来历。“参与殴打本报记者的那名白衣女子名叫张红建,是南和名优酒有限公司经理。据警方介绍,2004年至2005年,张红建犯有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茅台、五粮液、中华烟)的商品罪。2005年12月,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做假的历史并非一朝一夕,做假的气焰才能如此嚣张。昨天卖假商标今天卖假酒,你奈我何?

  报道售假治假本身就是冒着个人安危,一个有良知的记者正是扛着道义才敢于直面危险。本来这个假酒事件已经报告社会见诸报端了,完全可以见好就收,也对得起职业道德了。但是,面对长江路开设的假“国酒茅台专卖店”蒙了招牌还在继续招摇撞骗,我们的记者认为自己有必要继续曝光这个恶行。这是为了保卫消费者不再上当,是为消费者维权。这个时候,记者并没有因为你假酒店的野蛮后退半步!

  假酒害人坑人的事件屡见不鲜,假酒为什么能猖獗横行?就是因为不是没有人看见、没有人不知道,而是人家看见了、知道了,人家并不说,最多是自己明白了、自己不上当就完了。可是就是记者不开窍,有关部门都看不见,你凭什么要看见?你看见了还要告诉大众告诉社会,为什么不教训你?!

  莫道书生空议论,头颅掷处血斑斑。记者的脑袋也不值钱,别说被你打破了,就是被你打死了也很正常。记者流血事件也绝非是今天才发生,绝非是这么一件两件。可惜,记者们正因为自己的命并不值钱所以也不在意自己的安危。用百姓的话说,宁可被你打死也不能让你吓死!你那个拳头一定很硬,打一两个记者富富有余。但是,我们不相信你的拳头比法治社会还坚硬。假如你的拳头硬过了法律,那我们这个社会主义法制就失败了。这一点,我们永远不相信!(作者: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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