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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8万元赔偿坐塔吊逾10小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9:55 南方新闻网

  一木工因工作受伤留下后遗症,但被鉴定为“非工伤”

  索要8万元赔偿坐塔吊逾10小时

  本报讯(记者方舒阳严明实习生王子荣)昨日下午6时,木工严大军坐在增城新塘镇一处工地的塔吊上已超过10个小时,他说:“问题不解决,我决不下来。”而他所在的工程公

司态度也很明确:“下来了才能解决问题。”双方就这么僵持着。

  记者赶到现场,拨通爬塔吊人的手机,对方称,他叫严大军,曾是这个工地的木工。去年11月13日下午5点,他按照工头的指示在下班后来到工地加工一批木工活,为第二天的工作做准备。结果在工作中不慎被塔吊吊臂打到,造成颈部骨折,虽经治疗,仍然留下后遗症。严大军自称现在已没有劳动能力,劳动部门却因其在下班时间受伤而将其鉴定为“非工伤”,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因此他要向工程队索赔8万元。

  工地内一名工作人员透露,去年的事故发生后,建筑工程公司已经为严大军报销了所有的医疗费用,并支付了一些营养费等共计一万多元,然而既然劳动部门将其鉴定为“非工伤”,那么建筑工程公司就没有义务继续赔付其他费用。

  昨日下午6时,严大军告诉记者,他将继续坚持到对方给他一个“说法”,否则他决不走下塔吊。

  (线索提供:向小姐50元)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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