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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建材城停售欧典地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10:07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窦红梅)“号称德国出身的欧典地板在德国根本不存在”,昨天一早,根据央视3·15晚会披露的“欧典地板涉嫌商业欺诈”的违法行为,西城工商分局德胜工商所执法人员快速做出反应。记者随工商执法人员赶到福丽特家居建材城二层,欧典地板在这里设有专卖厅,记者获悉,福丽特建材市场一早已暂停销售欧典地板,与此同时,居然之家、百安居、丽泽建材城等多家建材市场都已暂停销售欧典地板。

  记者在现场看到,欧典地板每块从30元到180元不等,上面贴着“1998年德国欧典就成功开发出甲醛释放量仅有0.4mg的世界第一环保地板”、“欧典连续6年服务投诉为零,连续6年允许使用3·15标志”等,这里的女销售人员对被曝光一事还一无所知,告诉记者“公司经理说,如果今天有退货的就给办理”。记者了解到,福丽特市场主办方一早已接到十几名顾客电话咨询此事,给6名已订货的顾客登记办理退货。

  截止到记者发稿时,西城工商分局已责令欧典地板6个系列,62种型号暂停销售;对已订购尚未安装的9起经营者投诉事件进行登记;对马甸桥东南角发现的欧典地板广告牌拍照留存。通州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昨天对欧典的“生产加工基地”进行了检查,工商人员目前仍在对此事进行核实调查。欧典地板有关负责人昨天坚持称:“销售价每平方米2008元的欧典2008系列地板的确是从德国进口的,此事将会尽快给社会一个说法。”

  “上当了!”许多消费者闻听此讯后都大吃一惊,质疑如果情况属实为什么欧典地板能在市场上行销多年,且一直做着欺世盗名的广告。一名消费者告诉记者,费尽心力且花费不菲选购了欧典地板,就是相信“德国货”的品质。如果确实是虚假宣传,一定要求厂家赔偿自己的损失。

  法律专家、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告诉记者,从法律上说,要求索赔不能依据媒体的曝光,而要重视证据,应该以工商部门的调查结论为准,如果工商部门的调查结论与央视一致,欧典被证实虚假宣传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要求经营者双倍赔偿。如果仅仅是虚假宣传,产品质量没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厂家退换货或者赔偿损失。

  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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