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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婴身上有张民事判决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10:53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宁波晚报讯14日,一名约一周岁的男婴被丢弃在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孩子身上还有一纸民事判决书,孩子的身份一目了然。但随后警方在为孩子寻找亲人的过程中却发现,孩子有家难回,不得不被暂时送到福利院。今天上午,这名孩子的母亲终于回心转意,到派出所要领回孩子。

  14日上午9点多,一名律师在走出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后又匆匆折回,对法院保安说

有个孩子被丢弃在法院门口。接到保安报警后,民警将孩子抱回了百丈派出所。被弃的孩子是名男婴,随身附着一张镇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书表明,男婴姓李,于2005年3月29日出生,他还是判决书上的原告之一,和监护人———其母谢某以及爷爷李某一起起诉山东司机张某,张某在去年一场交通事故中将孩子的父亲撞死了。

  这张民事判决书成了寻找孩子双亲的唯一线索。据判决书载明,去年5月17日晚,孩子的父亲李某驾驶摩托车在骆慈公路上与张某驾驶的轻型货车相撞,李某当场死亡。交警在事故责任认定中认定:李某自身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并负担9万余元的民事赔偿。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死者李某系江北慈城人,妻子谢某是湖南人。丈夫身亡之后,谢某承担起一家重任,公公、婆婆均是70多岁的盲人,因张某在事发之后没有履行法院判决的民事责任逃逸,生活的重压让谢某心灰意冷。据谢某公婆及其邻居们反映,事发之前谢某已经带着孩子失踪了好几天,没想到她竟将孩子丢弃了。

  因孩子无合适的抚养人,当天中午,警方将他送到了福利院。

  在对谢某的遭遇表示同情的同时,警方对谢某家人表示,有实际困难应通过适当的途径寻求帮助,不能采取逃避甚至丢弃亲生儿子的做法。今天上午,百丈派出所民警意外地发现,孩子母亲经家人劝说,回心转意前来所里要求领回孩子。(记者 肖勇 通讯员 吴寒 周浩 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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