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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枪击案”关键证人翻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11:06 信息时报

  综合消息 在“3·19枪击案”涉案嫌犯陈义雄的家属大翻供后,枪击案主嫌陈义雄的姐夫、当初替陈义雄买枪的黄维藩,15日对“3·19枪击案”子弹问题翻供。他称,陈义雄所买子弹与现场发现的子弹不一样,“当初我给陈义雄的子弹都是白色的,不可能是铜弹头,我屡屡向警方澄清,但他们却置之不理”。黄维藩还说,陈义雄买枪是出于防卫,他不是政治狂热分子,没有动机去枪杀陈水扁。

  伤人子弹与疑凶所持不符

  枪击案最后关键证人黄维藩,被检方认定为中介买枪,在他承认之后被判刑1年2个月,缓刑2年。黄维藩15日面对媒体时,态度相当谨慎。不过,他还是直接向记者挑明地讲,打中陈水扁的弹头和他买给陈义雄的子弹完全不一样。“唐守义(贩枪主嫌)卖了两三支枪,后来我就问他,‘你拿给我的那支枪子弹是什么颜色的’,他说‘是20颗白色的’。”

  据岛内媒体报道,黄维藩被调查时曾向警方供称“20颗全是白色弹头”,不过,警方不予理会,还要他不要扯这个。黄维藩说,所谓白色的子弹,很可能就是铅做成的弹头,就算不是铅弹,也一定不会是陈水扁夹克上的那一颗铜制的弹头。

  “陈义雄买枪是为防身”

  黄维藩透露,陈义雄是在台南市角力协会改选理监事的时候,因为怕竞争对手找黑道报复,才会求他帮忙买枪防身。由于陈义雄是自己的小舅子,因此他才会出面买枪。

  对于陈义雄有没有可能射杀陈水扁的问题,黄维藩回答说,“要杀也要有动机啊。”他不了解陈义雄有什么动机,因为他没有政治色彩。对于所谓“畏罪自杀”,他说应该查清楚陈义雄的死因。

  黄维藩表示,陈义雄与枪击案无关,而警方说“以弹追枪,以枪追人”宣布破案也完全不正确。据悉,如果这项说法属实,那么枪击案“凶手”可能另有其人,否则就是有共犯。

  疑犯之子被下封口令

  国民党“立院”党团15日上午召开记者会。“立委”李全教质疑,有人检举,“3·19枪击案”发生的当天,有一辆车号“6662”的“国安局”车辆,于上午8时55分提早进驻奇美医院,后来下午1时45分发生枪击案。他质疑,奇美医院根本不在陈水扁、吕秀莲的游行路线上,枪案早有预谋,是陈水扁当局自导自演。

  “3·19”警方项目小组对陈义雄家属究竟是如何取供?陈义雄长子陈冠州14日首次接受采访说,他被以“杀人未遂”被告身份拘留,到派出所时,一堆警察围着要他“老实说”,不让他请律师,也没告知他有什么法律权利。

  陈冠州说:“那堆警察在东宁所围着我问了好久都没作笔录,反正就是叫我按照他们的问题,一步一步照着警察的答案回答,警察要我说什么,我就得说什么。”《厦门日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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