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头顶过期“国免” 奶粉招摇过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13:19 西部商报

  头顶过期“国免” 奶粉招摇过市

  质监部门工作人员称,如果奶粉的生产日期超过“国家免检产品”有效期,继续使用“国免”标识属于冒用

  本报记者 李静舟 为您摄影报道一位刘先生向本报投诉称,兰州一些超市所销售的

奶粉,有许多国家免检标识已过期,2005年3月就已经过期的国家免检标识,却赫然印在2005年12月出厂的奶粉袋上。昨日,记者在宜家乐等几家大型超市采访时看到,完达山、圣元等几家国家免检标识已经过期1年的奶粉却仍然在市场上销售。

  调查:部分奶粉免检标识过期

  昨日,记者来到宜家乐等几家大型超市采访时发现,在奶粉的货架上,许多印有“国家免检产品”标识的初生婴儿段的奶粉多数过期。在完达山、圣元等几家国产奶粉的包装袋上,记者看到所使用的国家免检标识是从2002年3月至2005年3月,截至目前已经过期1年,却仍然在市场上销售。一位导购小姐告诉记者,这些奶粉还在销售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奶粉的生产日期还没有过。可记者发现,2005年3月就已经过期的国家免检标识,却赫然印在2005年12月出厂的奶粉袋上。昨晚,记者致电完达山、圣元奶粉包装上的厂家服务热线,但均无人接听。

  市民:商家借“免检”做护身符

  对于这些奶粉包装上超期服役的“国家免检”标识的现象,市民又是怎样看的?一位李女士说,“国家免检”多数都印在婴儿奶粉的包装袋上,如果过期的标识还印在奶粉袋上,就容易误导消费者。她认为,这些拿过期国家免检标识做护身符的商家,是不负责任的。

  质监部门:属于冒用免检标识

  就此事,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工作人员称,如果这些奶粉是在“国家免检产品”有效期内生产的,奶粉还没有超过有效期期限,可以继续在市面上流通;但如果奶粉的生产日期超过“国家免检产品”有效期,包装上则不可以标注“国家免检产品”标识,如果继续使用,就属于冒用国家免检标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