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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吉祥三宝》惹着谁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13:53 云网

  近日,关于《吉祥三宝》的所谓“侵权”风波已愈闹愈烈,各媒体乘机大炒特炒,大有将它炒成比“镘头案”更热的趋势。其中有一篇文章叫《吉祥三宝骗了咱》(见3月13日东方网首页),特别情绪化,其慷慨“揭露”《吉祥三宝》“抄袭”了法国电影《蝴蝶》主题曲之激昂程度,恐怕比法国人还起劲,该文最后还用肯定和幸灾乐祸的口气说:“(《吉祥三宝》的创作和演唱者)布仁巴雅尔就等着身败名裂吧”。

  这样的话似乎讲得早了一点,因为3月13日凯迪网援引《新京报》报道称:所谓法国影片《蝴蝶》导演菲利浦.穆勒起诉《吉祥三宝》的消息本身就很可疑。据说,爆出该新闻的《华商报》女记者是从一位法国“朋友”处获知的,而法国“朋友”则并未提供消息来源。二是女记者报道说菲利浦.穆勒是在北京时间上午10点钟向巴黎法院递状子的,但按时差计,北京时间的上午10时,巴黎就到了深夜,难道巴黎法院深夜还接状子?三是巴黎各主流媒体及华文报纸均未见有报道。

  其实,这事的可疑之处远不止这些。首先是起诉的主体,那位导演拥有《蝴蝶》的版权吗?他是《蝴蝶》主题曲的作者吗?如果不是,他就没资格诉人家“侵权”。二是如果他认为《吉祥三宝》侵权,则被告首先应是中国央视和音带制作单位,第二被告才是布仁巴雅尔。三是《吉祥三宝》的演唱是在中国北京,而且并未向巴黎销售音带,所以,按民事官司管辖权规定,此官司应在北京打,法国人在巴黎起诉不在巴黎的中国人,岂非滑稽?

  我看,《吉祥三宝》的“侵权”完全是某些国人心态不健全而制造出来的。有人说,《吉祥三宝》中的“曲调、节拍、还是意境、歌词样式及演唱手法”与《蝴蝶》主题曲很相似,便一口咬定《吉祥三宝》“侵权”。歌词样式和演唱手法相似便判定侵权,这于理不通,因为这种对唱形式一直在中国存在,上世纪60年代描述藏族父女看拉萨的《逛新城》就是对唱,流传极广,至于样式是否相似并不重要,只要歌词不同即可,中国古典曲词就要求按固定形式的曲牌填词,样式均相同,难道也是“侵权”?而质疑“曲调、节拍”和意境的问题,据听过两支曲的记者、专家分析:虽其两者有相似之处,但亦有完全不同处,如《吉祥三宝》开头有一段口白和马头琴,《蝴蝶》没有。每一句音调也不同,配奏器乐也有所不同。(详见《劳动报3月13日第7版》)专家们认为并不构成侵权。

  其实,在艺术创作上,就算有相似亦难以称为“侵权”,一是它很可能是“英雄所见略同”,二是互相借鉴的情况很多,借鉴时难免吸取别人的艺术营养,这不构成侵权,此类事在音乐、戏剧史上很多,例如德国大戏剧家布莱希特就根据中国元杂剧《灰阑记》,创作了《高加索灰阑记》,构思相同,谁说这是侵权啦?还有,小提协奏曲《梁祝》中不也用了越剧《梁祝》的旋律吗?

  更重要的是,布仁巴雅尔一再向外界表示,他的《吉祥三宝》写于11年前,电影《蝴蝶》到2002年才在法国上映,而且并未在中国进口,据《吉祥三宝》经纪人称,1998年就完成了《吉祥三宝》的创作并录制了音带,并由朋友带到了法国,这些媒体都可以去查实的,但有人就是不相信,还信口开河称“《吉祥三宝》诞生早无人能够证实”,这不是太不顾事实了吗?这真有点像《儒林外史》中描写的当时五河县那位姚五爷的心态,他只相信当地的权势人物方家才有资格接待从府里太尊处来的大人物季苇萧,不相信白衣文人虞华轩也配会见季苇萧,这是一种扭曲了的心态。

  《吉祥三宝》侵不侵权,还是得听音乐专家的鉴定,还是该听听当事人的申辩,外行瞎起哄,一口咬住不放,不知道为什么?是义愤还是对央视、对这支曲子本身一夜成名有妒忌?不过,某些人这般起劲为《蝴蝶》“维权”,怎么看起来都有点向法国导演告密的味道,令人很不舒服。看来,将来还真说不定是布仁巴雅尔、还是向他起劲地泼污水的人“等着身败名裂”哩! (陈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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