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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行政诉讼零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14:19 新民晚报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袁昭宇记者袁玮)在今年2月举行的一次徐汇区政府常务会上,区政府法制办通报2005年行政诉讼案件为零败诉。据悉,这是徐汇区自《行政诉讼法》颁布以来出现的罕见的零败诉记录。

  局长出庭应诉

  听了这一通报,各部门的头头脑脑们各有一番感受,尤其经历了出庭应诉的局长、主任,更是感慨万分。区房地局局长,因为一起信息公开案被推上了被告席。他没想到这辈子会上法庭打官司,心里不免发慌。他实足花了几天时间查找资料,做应诉答辩准备,答辩状也是亲手写的。案子最终被依法驳回。

  另一位局长2004年应诉一起涉及环保的行政诉讼案件,法庭上局长从社会管理者转为被告,双方唇枪舌剑,接受法律的评判。结果因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不足而被判败诉。在这件案子中,行政执法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是国家主管部门颁布的行政法规,由于缺乏地方的细化规定,操作性不强,最后败诉。这位局长说,这是一件难忘的事,真正体会到了法庭上没有行政权威,只有法律。

  据了解,这两年徐汇区前后已有房地、环保、卫生、规划等多位局长走上法庭应诉。每一次应诉,不论胜败,它所波及到的,不仅是对一项具体行政行为的评判,更是对行政管理部门、行政管理制度的拷问。每一次应诉,也都从不同侧面捶打着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

  政府依法行政

  推出局长出庭应诉制度,大家很快感觉到局长不好当了。为减少差错,各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纷纷设立法制部门或专职的法律干部。

  区房地局法制办的陈主任说,自从要求局长应诉后,房地局设立了法制办,如今每件新的文件颁布前,都必须送交法制办作详细的合法性审核。同样,一次次出庭应诉也是一次次的矫正,将政府部门从以往靠政府权威行政,转向依法行政。

  周沈巷地区的违章建筑连成片,多年想拆没拆成。去年,区政府改变突击拆违思路,从告知书到政府通告,再到政府帮助,以法定的行政程序,让居民知道为什么要拆,什么时候拆,政府可以帮居民做些什么。结果,居民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己搬出违章搭建,存在了十多年的近万平方米违章建筑在10天里全部拆除,没一个居民上访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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