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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收费采访”有碍公众知情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15:02 浙江在线

  前段时间,李银河的助手称:“采访15分钟内免费,一小时以上按每小时500元收费。”引起一些人的质疑。就采访收费一事,李银河接受采访时仍收费,她说:“收采访费和记者拿稿费是一个道理”。

  收费采访也不算是个新东西了,但是,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李银河,说出“收采访费和记者拿稿费是一个道理”这样的话,却是有欠妥当的。

  就比如说,在今年两会上,李银河提了一个《同性婚姻提案》。这时,她就不仅是以一个学者的私人身份出现,而更多的是以全国政协委员这样的公共身份出现。对于这个提案,她作为全国政协委员,作为提案者,她有义务告诉公众,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提案。而普通大众,则有权利知道这个提案的内容,这是一种知情权。她这时候采访收费,显然,人为地阻碍了公众知情的权利。

  试想,政府开新闻发布会,如果对记者采访也要收费,而且还说,“这与拿稿费是一个道理”,那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政府的信息是公共信息,李银河的这个提案,也是公共信息,老百姓有权知道。我想,这与采访电影明星、娱乐事件是不一样的。如果某个记者要写一本李银河与王小波之间的爱情故事,这时候她收费采访理所当然;但是,作为一个全国政协委员的李银河,就她所提的议案接受记者采访,如果收费,这就有利用公共身份谋取私人利益的嫌疑。

  记者享有采访权,采访权也是公民知情权的延伸。公民的知情权无法充分实现,损害的是每一个公民的利益。新闻传播学者田中初曾说,采访既然是权利,法律应以其固有的强制力保障其得以实现,享有权利的人不必再付出任何代价。当然这种说法有失偏颇,但当某种事件事关公共福祉的时候,对公众构成了一种知情权。这种知情权下的采访,就不应该付费。


作者: 林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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