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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遏止霸王条款,首先要让消费者值得说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0:04 红网

  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公布了“2005年度十大不平等格式条款”评选结果。从评选结果中我们看到,很多霸王条款实际上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早已存在,几乎成为了习以为常的事情。霸王条款何以能够长期“合理”地存在?主客观因素固然很多,但无须讳言,这与消费者的迁就、忍让也不无关系。

  很多情况下,面对霸王条款,消费者并不是不知道自己受了“憋屈”,之所以最终

选择了忍气吞声,不外乎这样两种原因:

  其一:维权成本太高。以收银台“不找零”为例:这是一个既普遍又霸气十足的现象,但具体涉及到每一个人也就区区几分钱,消费者如果为这点事情较真,既要花去一定的精力、时间,还要担心撕破“脸面”;向有关方面投诉,商家或许会赔礼道歉,但消费者能够得到的,不会比应该找回的那几分钱更多,连电话费都要倒贴,得不偿失。而正是普遍存在的这种“不值得”的心态,无形中助长了商家的霸气。

  其二:缺乏维权常识。比如,赠品、奖品、打折商品能不能享受“三包”服务?回答是肯定的,因为商家已经将其成本转移到了售出的商品中,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免费“馅饼”。但很多消费者就不一定明白这个道理,会以为这些东西是商家白送的,自己白赚的,出了质量问题,觉得反正也没有花钱,也就懒得去理会。由于消费者缺乏基本的维权常识,不法商家的蒙骗伎俩往往很容易得逞。

  由此可见,要抵制霸王条款,一方面,有赖于消费者自觉增强维权意识,对商家、厂家的违规违约行为要理直气壮迎“霸”而上,敢于说不。另一方面,市场管理者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为消费者做好维权服务,让消费者能够了解、掌握更多的维权常识,对霸王条款据理力争,善于说不。

  尤其是市场监管、执法部门,要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治、处罚力度,对违规违约的不法商家,处罚起来不能只是涉及皮毛,要伤其筋骨,加大他们的侵权成本,使其有所收敛。同时,将处罚所得用于对消费维权进行合理补偿,鼓励消费者主动、自觉维权,提高社会公众自我维权的积极性。

  对形形色色的霸王条款,要让消费者敢于说不,首先要解决值得说不,从而使他们变得善于说不。只有消费者与职能部门能够形成良性互动,才能有效遏止霸王条款的嚣张气焰。

稿源:红网 作者:梅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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