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妈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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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1:48 大江网-江西日报 | ||||||
郑亦辉 祝慧箭 本报记者梁振堂摄
李亮星是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庭长,孩子们叫她“法官妈妈”。 身为少年犯罪审判刑事庭庭长,她总是摆脱不了妈妈的角色。“看到他们与我的女儿年龄相仿就站在被告席上,每次我都非常心痛。”。 去年初,李亮星审理了一起在校大学生偷盗案件。她发现罪犯小刚因为家庭贫困才去偷盗,在她的努力下小刚判了缓刑。”去年10月份,朝阳乡的初中生小邱因犯故意伤害罪受审,细心的李亮星在案卷里发现小邱写的交待材料错别字一大堆,便买来字帖,要求小邱每天练字。2004年,有一伙青少年因抢劫被送到了法院审判。李亮星不辞辛苦地分别到8个少年的家庭、学校走访调查,到受害者家中了解情况,从而得出了这些少年并非恶意抢劫的结论。在大量的调查材料面前,审判委员会采纳了她的意见,依法对这些青少年从轻处罚。 几年来,她在中学兼任法律副校长,当小学的校外辅导员,上大学生的讲台,并利用假期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模拟法庭”演练。 她从事法律工作20多年的李亮星,曾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2005年还被评为“十大感动上饶人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