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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质疑实习期该收学费住宿费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2:34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 刘丽普

  不在高校上课和住宿,依然按照原来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不少大学生对此提出质疑:实习期间收取全额学费和住宿费是不是“霸王条款”呢?

  ■学生:不应该全额收费

  13日,石家庄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三年级学生晓鹰(化名)对记者说,他们每学年要交纳5000元学费和500元住宿费。在她看来,既然实习期间一个学期不使用学校的教学资源,就应该减免一半或部分学费。她和同学们感觉这是“霸王条款”,是学校单方面的意愿。

  “读书时期,我们是纯粹的消费者,很在乎这部分钱,如果减免一半,2000多元足够一个学期的生活消费了。”晓鹰说,她在外地实习期间,实习单位给解决了住宿问题,也不用交纳实习费用,但并不是所有的同学都这样幸运。而她的同学在吉林的一所大学上学,那里学生们实习期的学费和住宿费部分减免,减轻了学生的负担。

  据了解,目前各高校普遍给学生安排一两个月,甚至半年或一年的实习期,我省河北大学已对实习期学生的住宿费进行了减免。该校李同学说,按照教学计划,本学期是实习期,从今年开始,如果不在学校住宿,可以申请退还住宿费,已有不少学生拿到退还的400元住宿费,但学费没有说法。

  ■学校:没有违反相关政策

  13日下午,记者采访了石家庄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的多个部门。教务处的一位老师说,每所高校的教学计划都是由学校自己制定的,不同专业其实习期的长短也不一样,很难有一个统一标准,减免标准同样难以出来。就拿本学期来说,毕业班有些专业的学生的确课程不多,学生们在外实习,但过一段时间,他们还要回来搞毕业设计或毕业答辩,并没有与学校脱离联系。再者,不少学生的实习单位是学校联系的,学生实习期间不能与学校完全脱离关系。

  该校计财处的李先生则说,对学生的收费标准是参照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有关规定实施的,减免学费和住宿费没有政策上的支持。另外,学生即使是实习期不在学校住宿,学校也没有将这个资源转租给其他人,学生的床铺依然保留着。

  记者从省教育厅办公室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学费应该照常交纳,对实习期不在学校住宿的学生,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退还住宿费。

  ■消协:全额收费有失公平

  记者采访时不少学生提到,以前学生实习期间,都由老师带队并现场进行全程指导,全额收费也在情理中。而现在,更多的是学生们自己实习,并没有带队老师的指导,在这种情况下,学校还全额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有失公平。

  对此,省消协副秘书长孙常军认为,从公平的原则来说,学生既然一个学期、甚至更长时间未享受学校的师资和教学资源,就不应该按照全年的收费标准来执行。这样,对大学生来说,明显不公平。教育和物价部门应该做出相应调整,将相关规则进一步细化,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

  ■律师:遭遇法律“真空”

  石家庄世纪鸿业律师事务所成建律师认为,目前还没有看到针对大学生实习期间关于学费标准的法律、法规。

  随着大学生实习的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尽快出台,对实习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有所规范,也可以减少学生与学校之间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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