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耽误抢救老人发病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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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3:00 北京晨报 |
晨报讯(记者 颜斐)家住16层的老人凌晨突发心脏病,由于电梯关闭,家属无法及时联系到电梯司机,致使错过最佳抢救时间,导致老人因抢救无效死亡。昨天上午,朝阳区法院安贞法庭一审判决北京亿方物业公司赔偿家属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0万余元。 去年3月2日凌晨3时40分,老人突发疾病。当他的儿子背着他准备坐电梯下楼时,发现电梯关闭了。跑到本楼值班室找电梯司机时,里面也没有人。老人的家人后打电梯监督电 话得知值班室已移至他楼。赶到那里,又得知拿着钥匙的电梯司机不在。几经周折,才于4时50分打开电梯。其间,999急救人员曾爬上16层楼对老人进行简单抢救。老人的家属认为,由于无法使用电梯,致使延误治疗的时间过久,才导致老人过世,故向亿方物业公司索赔38万余元。 物业公司则解释说,从死亡证明上看,老人是因为心脏病去世的,他的死亡与公司的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这件事只能算是物业工作中的一个瑕疵,而非直接侵害了老人的身体健康权。 法院认为,亿方物业公司存在不及时作为行为,有一定过错,所以作出如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