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两法官奔赴800里执回“救命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4:05 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庄幼鹏)2006年3月13日,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两位法官,来到南京瑞鑫医院,将先予执行到的4万元先交与一位车祸受害人的亲属。据悉,该巡回法庭今年以来已经办理交通事故案件先予执行20余次,先期的执行款项合计达150多万元,使70多名车祸受害人得到了及时的治疗。

  2006年2月7日0时40分许,在南京境内宁马高速公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被告钱伯

青驾驶皖B33021号桑塔纳轿车沿宁马高速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刘村立交桥路段,遇胡连民驾驶皖G05633号货车由西向东行驶,因路面结冰,遇情况制动后方向失控,致车辆撞倒左侧护栏后翻车,横在路中,皖B33021号桑塔纳撞到G05633号货车的右侧车厢,造成车上乘客安徽省繁昌县妇女吴春荣重伤。事故发生后,经江宁区交警部门认定,钱伯青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吴春荣不负责任。

  2006年3月1日,吴春荣委托他人向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钱伯青等五个被告赔偿医药费4万元余元,其他费用待原告吴春荣病情稳定后确定,并承担本案全部费用。江宁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同意原告缓交诉讼费。根据案件以及原告治疗需要,决定对被告之一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铜陵分公司先予执行。

  为了赶在上午把事情办完,不影响下午的开庭。3月3日,江宁区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法官唐守祥、何纯富以及法警王新特地起了个大早。这天凌晨5点多钟,他们即驱车奔赴安徽省铜陵市。经过3个多小时的颠簸,他们来到了铜陵人民银行,在银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查到了被告的银行账号后,他们顾不上休息,立即在街上以汽车尾箱作办公桌,填写有关法律文书。

  随后他们又来到建设银行办理划拨手续。由于建设银行负责接待的人员对先予执行不是很了解。两位法官又拿出随身携带的法典,认真地讲解法律。半个多小时过去了,银行终于办理了4万元先予执行款的划拨手续。手续办好后,法官们终于松了一口气说:多亏事先多了一个心眼,带了一本法典。

  13日,两位法官立即到银行询问,得知钱款已经到达法院账户,便立即办理了转交手续。此时,受害人吴春花正急等此钱作进一步的治疗。受害人的亲属接过钱款后连声感谢,称赞两位办案法官是热心肠的好法官,是人民的好法官。

  《江南时报》(2006年03月18日第十九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