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入该不该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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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4:05 江南时报 |
眼下,新一轮的税制改革已经启动,但各个税种的实体法均未对纳税人的应税所得或纳税人取得的收入明确界定是合法收入还是非法收入。那么非法收入或所得到底该不该交税呢? 据了解,对非法所得是否应该纳税一直是税务界乃至法学界争论不休的问题。我国传统的税收理论认为应税所得是指合法所得,对于税法的“非法所得”,目前学术界研究的 并不多,大多数的学者还是认同传统理论,表现在我国的税收著作中很少有对收入或者所得合法性进行专门研究的。界定“非法”与“合法”的所得是科学制定税收征税对象的重要前提,是制定具体行政行为的重要参考,更是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因此,“非法所得”是否应纳税这一课题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法律意义。纵观我国税法,对于营业收入或所得并没有要求区分合法与非法,而这些收入往往含有灰色的、黑色的隐性收入,税务机关不可能也没有能力去鉴别每笔收入的合法性。如果一定要区分则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去调查,这样只会造成税源的进一步流失。 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工商企业一直是纳税主体,但企业纳税并不意味着他们的所有经营行为和收入都是合法的,经营不合法也并不意味着他们就不纳税。这对“择校费”同样也是如此,税务机关对“择校费”征税是对学校收入而言的,即便学校纳了税,也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石溪 《江南时报》(2006年03月18日第十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