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求发展的大胆尝试有远见的创新之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5:57 深圳特区报

  求发展的大胆尝试有远见的创新之举

  市贸工局局长王学为谈如何贯彻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条例

  本报记者邓媛雯

  “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都需要具体的载体。刚刚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正是实现这些目标的一个载体。”昨天,深圳市贸工局局长王学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

  “许多发达国家都是将循环经济发展提到议事日程。深圳目前的发展水平和环境、资源状况,决定着我们要继续保持社会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和速度、质量、效益的协调同步,必须把循环经济发展提到议事日程上。”王学为认为,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解决深圳资源能源瓶颈和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与办法,发展循环经济是深圳长远发展的自然选择、必然之路。他指出,深圳受紧约束条件的制约日趋严重,特别是受到自然资源和有形资源的紧约束,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王学为表示,市委书记李鸿忠提出深圳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要着力实现发展理念、法制、政策、体制机制、产业、文化等“六个创新”。而《条例》的出台正是深圳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模式方面进行的一次大胆尝试和有远见的创新之举,主要体现了深圳在发展理念、法制建设、政策等方面的创新。

  他认为,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和改革开放的“试验田”,有责任为推动我国循环经济发展作出表率、大胆试验。“目前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国内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借鉴,包括国外许多国家和地区也只是在探索中,大部分都是在若干个点或行业,局部性地进行循环经济的实践与探索。越是这样,深圳越是要勇挑改革创新的重担,在循环经济发展方面带头创新。”

  王学为说,《条例》的出台具有“旗帜”和示范作用,表明深圳今后将以发展循环经济为切入点,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来开展工作,它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同时,《条例》把循环经济发展与规划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通过规范和指引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从法制上给予保障。

  王学为说,循环经济发展是集经济、技术、社会和环境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可浓缩为“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9个字。对有形资源的减量化,包括土地、能源、水、电的减量,要求我们低投入、高产出,具体指标如万元GDP能耗下降,这与效益深圳是一致的,因此要逐步减少对有形资源的依赖。资源再利用,实际上是对企业技术能力的一种考验,对一个企业是废弃物,对另一企业也许就是很好的原材料。在生产流通中,把废弃物通过技术还原,使废物变成资源、重复利用,这样就能减少浪费、减少污染。资源化,要求我们积极改变观念,把资源概念放大。循环经济就是要把整个生产、销售、消费链条上所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变成企业内部使用的资源,要对有形资源实行重复利用。

  王学为透露,围绕这9个字,下一步我市除继续广泛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外,还将继续做好清洁生产企业的示范和推广。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将积极解决垃圾回收问题,建设垃圾分拣场,将各种废弃物集中回收、分拣、处理,做好各类废弃物的最终科学处置,减少环境污染。此外,延伸循环经济的节能产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等产业链条,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减少物质消耗与环境负荷。在“十一五”期间,我市还要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的产业园区试点,通过试点经验向全社会推广和辐射,促进循环经济的蓬勃发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