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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20日恢复个人养老险缴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6:06 重庆晚报

  本报讯江北区3.2万名以个人名义参保养老险的人员注意了:下周星期一(本月20日),该区恢复养老险缴费。

  原月缴费基数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60-100%(含100%)的人员,准备仍按原定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确定月缴费基数者,可在存折上足额存款,社保局将按标准自动扣款。在7月21日至10月20日之间,到就近个人参保工作窗口重新签订协议。基数标准超过

100%者,需在5月8日至7月20日之间,到就近个人参保工作窗口重新签订协议。

  需变动缴费基数标准的,应从20日起到就近个人参保工作窗口申请变动。

  今年不再缴费的人员,5月8日起到经办窗口办理终止手续。新参保人员,应从20日起到经办窗口提交参保申请,7月21日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另悉:沙坪坝有望于本月20日恢复缴费,将重新申报缴费基数标准时间延长到11月20日;渝北区在本月20日后恢复缴费;九龙坡2周后恢复缴费;巴南可能要延至下月恢复。大渡口区、南岸区分别将重新申报缴费基数标准时间延长至6月底、12月20日。

  江北区社保局公布了相关咨询电话:江北区社保局67711705;观音桥街道67753515;石马河街道67659862;郭家沱街道67104713;鲤鱼池邮局67758351。

  (记者 邓全伦)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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