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第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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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7:32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定于3月28日上午举行,会期预定两天半。现就公民旁听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议题建议为:1、审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草案修改稿)》;2、审议废止《宁波市劳动监察条例》;3、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4、人事任免事项;5、传达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 二、公民旁听会议的名额为16名,组织推荐和公民自主申请各8名。自主申请旁听会议的公民可以从即日起至3月21日,持本人身份证(非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民同时持本人暂住证)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申请,逾期不办理。200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