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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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7:54 潇湘晨报 |
据新华社电为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设服务型政府,我国对政府信息公开将设强制性要求。目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被列为国务院2006年一类立法计划,有望于今年出台。 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17日举行的《中国信息化发展报告2006》发布会上,国务院信息办有关负责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化作了以上表述。他说,国务院信息办从2001年开始着手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调研,逐渐认识到制定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是实现政府信息公 开化不可缺少的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