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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饰被盗还送小偷吃饭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9:03 南京晨报

  房主将正在作案的小偷当场堵个正着。小偷当即声泪俱下编造谎言,信以为真的徐先生居然放走了怀揣他家7件首饰的小偷,临走前还送给小偷10元钱,让其“买点东西吃”。昨天,秦淮区法院审理此案。

  失主发善心施舍又放贼

  徐先生家住城南,去年8月的一天,小偷翻窗入室从他家衣橱中窃得重约37克的黄金首饰7件。徐先生回忆说:“当时我回家,推开房门就发现家中被翻得乱七八糟,有被盗痕迹。仔细一看,小偷还在屋里。我准备报警,可他告诉我,他是吸毒的,因为犯了毒瘾没办法才偷东西的。这也是他第一次干这种事情,他发誓在我家没偷什么东西,就偷了60元钱,还当场掏出60元还给了我。”

  徐先生说:“我看他样子的确比较可怜,就没有报警。我还给了他10元钱,让他买点吃的,并教育他不要偷东西。”

  小偷称毒瘾发作没良心

  在昨日的法庭审理中,犯罪嫌疑人李军交代,他几年前从安徽老家来宁打工,一直未找到工作,在与朋友一起玩时染上了毒瘾。因为吸毒,曾两次被劳动教养。为筹集毒资,他在去年7月26日至8月20日期间先后盗窃3起。其中包括徐先生家的7件首饰销赃得款3500元。对于徐先生的宽容,李军表示,吸毒的人毒瘾一发作,是没有良心可言的。秦淮区法院认为李军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昨日,李军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官提醒:私放罪犯情节严重要追究

  法庭审理结束后,承办案件的秦淮区法院朱世珍法官说,市民在发现犯罪分子后,应及时报警,千万不要因为心存“善念”,私下放走犯罪嫌疑人。如果私自放走的犯罪分子涉嫌犯有重大罪行的或是警方通缉的在逃犯,则情节会更加严重,有可能会被追究责任。(以上人物系化名)

  作者:顾竞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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