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拆迁户喜领943万补偿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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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9:5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记者毕征通讯员穗法宣)昨日下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发放亿安广场执行款,又有64户拆迁户喜领943万元补偿款,48个单位和个人终获2888.9万元停业补偿,此外,另有逾1.6亿元借款、工程款被7个单位债权人领取。至此,广州中院已发放亿安广场执行款合计2亿5千万余元。 在亿安广场拆迁款发放问题上,广州中院首次将拆迁款以项目成本进行计算:拆迁 户、临迁户的拆迁款、临迁款作为第一顺序债权进行分配,补偿金额约1.9亿元;其他债权作为第二顺序,第二顺序债权合计8.42亿元,而可分配的金额约2.6亿元,分配比例约为29%。与前两次发放有所不同的是,这次发放的执行款包括了第二顺序债权的社保基金,以及建行芳村支行、市三建、省工业安装工程公司、深圳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市水电设备安装公司、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债权人的借款、工程款等款项合计1.6088亿元。 “考虑到会有尚未发现而有优先受偿的债权和拆迁补偿数额未最终确定的原因,在这次分配中第二顺序债权先按债权额的20%核发,余下的部分在拆迁补偿完毕后一次性支付。”广州中院执行庭负责人同时提醒:“据查,还有近60户动迁户至今未能与法院取得联系,但其应得的补偿款会暂由法院保管。” 亿安广场案始末:1993年,北秀公司与香港亿安公司合作建设开发亿安广场,1994年开始拆迁并动工。后来北秀公司退出,香港亿安公司继续承建。1996年,亿安广场基本建成。1997年,亿安集团控股亿安广场。2001年,亿安集团陷入“亿安科技操纵股票价格”一案导致资金链断裂,亿安广场走上拍卖之路。2001年9月26日,广州中院判令广州亿安广场房地产公司返还给某社保基金管理中心2695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此后,广州中院委托拍卖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评估拍卖,2003年10月24日万菱公司以5.48亿元人民币成功竞得。在扣除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等费用后,余款约4.48亿元可用于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