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例试药人索赔案被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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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10:08 东方网-劳动报 |
本报讯据新华社南京消息,南京市民郭先生认为免费试药造成其肾功能损害,于16日将南京某医院和研制新药的药厂告上法院,索赔31.1万余元。南京鼓楼区法院已经立案受理。据悉,这是江苏首起因试药引发的人身索赔案。 因试药伤害引发的诉讼,在江苏则属于首例。郭先生的诉讼主张是否成立、医院及制药企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尚需通过法院审理后认定。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徐州某医药 公司以此案涉及商业机密为由,已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开庭审理。有关人士说,我国已颁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规范》,对试药者的知情权、成立伦理委员会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规范》同时规定,应对试药者提供保险,对于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或死亡的试药者,有关单位要承担医疗费用及相应的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