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献田表示:国有资产和私有财产不能同等对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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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10:08 中国新闻网 |
处在《物权法(草案)》立法争议漩涡之中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巩献田教授17日晚出现在清华大学第二教学楼,他应该校“求是学会”的邀请,给部分清华学子开了一个讲座,主题是介绍他的公开信出台始末,并就相关问题作了回应。 去年8月,巩献田教授发表了一封“致吴邦国委员长并转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开信》”,公开质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违宪。公开信发表后,各种议论纷至沓来 ,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今年2月,中国民法学界部分参与《物权法(草案)》起草的专家学者包括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等人公开回应巩献田的质疑,指出《物权法(草案)》既没有违宪,也不会加剧国有资产流失,是平等保护各个权利主体的利益。 但是在今年两会前的3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物权法(草案)》将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继续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物权法(草案)》,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目前正在抓紧工作。随后,3月9日,吴邦国委员长在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物权法(草案)》列入今年立法计划,草案待条件成熟时再提请审议。至此,关于《物权法(草案)》的各种争论似乎该结束了。但随即,巩献田教授先是接受南方某媒体采访,高调谈论公开信出台始末,并继续“厘清”自己的观点。直到今天在清华大学举办专题讲座,继续讲授他对现有《物权法(草案)》的一些“保留看法”。 在今天的讲座上,巩献田教授回应说,绝不是他一个人的力量导致《物权法(草案)》没被及时列入人大审议程序,因为这不符合我国的立法程序。如果说,《物权法(草案)》还要继续调研完善,而不是像原来计划的那样及时付诸审议,也是各种反对和建议的意见被有关立法部门注意而已,至于有没有被采纳,现在谁也不能这么说。 但是他介绍,他的公开信发表后,人大法工委有关负责人确实找他谈过话。他本人也认为,“《物权法(草案)》里充斥了照搬国外的法条,有些在资本主义国家都是丑恶的东西”。 巩献田教授今天强调,他从来没有反对过保护私有财产,但是他坚决反对那些来路不正、来路不明的私有财产。他认为,只有强调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权,私人财产权才能得到可靠的保护,而且,“在法律地位上,国有资产和私有财产不能同等对待。” (来源:中国青年报 记者:万兴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