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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一人升迁,贻害一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10:08 大洋网-广州日报

  王文琦

  环境执法难由来已久。最近,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一些挂牌督办案件,笔者发现,其中一些案子并不复杂,却久拖难结。比如,一个乡镇造纸厂2003年被停产,在县里支持下又以试生产名义长期违法生产,2004年,被所在省环保局列为督办案件未果,最后还是摆到总局案头。

  两会结束后的记者招待会上,温家宝总理不无遗憾地说,“十五”计划大多数的指标都基本完成了,但是环境指标没有完成。说到“严格执法”,他指出,这是最关键的,也是最难的。为什么难?去年年初,国家环保总局局长陆新元就曾说过,“地方保护是环境执法难的最大障碍”。

  经济与环境,真的是一对冤家吗?过去,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奉行“先污染后治理”,可以说是受当时发展阶段与认识水平的局限。现在,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已经高屋建瓴说明了发展与环境的保护问题的重要性,为什么还有一些地方领导干部执迷不悟,把污染企业当宝贝呵护?答案很明显,就是这个企业能直接或间接地给他“好处”。直接的好处,就不必明说;间接的好处就是指望靠“黑色GDP”获得升迁。对有这种做法或观念的领导干部,都应该一票否决,免得“一人升迁,贻害一方”。

  “依法关闭那些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依法追究那些制造污染而给群众、给社会带来重大损失的企业和个人的责任。”温总理的话,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其中,在明确强调“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同时,也充满了对各级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的期待。希望每一个有责任感和正义感的领导干部与普通公务员都能够铭记于心、认真领悟、不折不扣、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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