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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双抢”罪犯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10:18 南方新闻网

  两“双抢”罪犯被执行死刑

  广州法院今年1-2月受理相关案件1312件,判处罪犯1139人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通讯员穗法宣)昨日,广州中院依法对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执行死刑,其中刘正云、王文等抢劫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近期,广州法院针

对“双抢”犯罪多发的情况,统一部署基层法院打击“双抢”犯罪,2005年,广州法院审结“双抢”案件6497件,判处“双抢”犯罪分子8562人。今年1-2月,广州法院受理“双抢”案件1312件,审结886件,判处“双抢”犯罪分子1139人。

  31岁的刘正云原在天河区某家具厂工作,因其徒弟江某某受工伤引发的赔偿等问题与厂方发生矛盾辞工离开。2004年7月5日,刘正云回到广州,欲抢劫原东家某家具厂老板潘某某、柳某某夫妇的财物,为此准备了手枪式打火机、水果刀、手套、毛巾、塑料袋制成的蒙头罩等作案工具。7月14日凌晨3时30分许,刘正云携带上述作案工具到某家具厂,找到潘某某、柳某某夫妇,诱骗潘某某、柳某某到家具厂附近的荔枝园内,持刀捅刺潘某某、柳某某,致潘、柳二人死亡,抢走潘某某的诺基亚牌手提电话1部(价值人民币260元)。随后,刘正云回到家具厂,带上手套,拿潘某某放在房间里的钥匙打开该厂办公室内的保险柜,抢走放在保险柜内的人民币35元、港币40元,逃离现场。2004年7月29日下午被告人刘正云在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镇被公安机关抓获。

  被告人王文与同案人“贵州”(外号)密谋抢劫,然后分别携带一把刀到白云区黄石街石岗村西街7巷2号一楼的游戏机室内伺机抢劫。王文与“贵州”乘被害人黄某某一人在游戏机室内看档之机,被告人王文持刀由侧面刺向黄某某胸部,黄某某呼救后,王文、“贵州”又持刀刺向黄某某胸、颈部,致黄某某倒地死亡。随后,王文、“贵州”抢得被害人黄某某人民币600元,诺基亚8310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717元)逃离现场。作案后,王文分得手机一部及人民币270元。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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