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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催款 当事人报警称抢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10:18 南方新闻网

  法官催款当事人报警称抢劫

  当事人有能力赔偿却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司法拘留15天

  本报讯(记者刘佳通讯员韩英冼启逸)年近六旬的杨女士走路没走人行道,与一摩托车相撞。花都法院判决杨赔对方3万多元。杨不交款,法院传唤也不到庭,躲在儿子家,执行

法官上门后,杨打110谎称“有人抢劫”。后法院在其家中搜出3700多元现金,因此认为杨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遂处杨司法拘留15日。

  杨女士,59岁,2004年3月,她步行过马路时没走人行道,结果刘某驾摩托车避让不及,与杨碰撞。双方均受伤。交警认定,杨因违章应负七成责任。

  花都法院判决杨赔偿刘医药费等3.86万元。杨未上诉,但拖着不付赔偿款。刘因此申请强制执行。随后,法院执行局多次传唤通知杨到庭交款。但杨一直未到庭说明不按时还钱的理由,且有意躲避执行。花都法院在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中,将此案列为重点案件。

  3月7日下午5时,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得知杨躲在儿子家中。执行法官到后,在门外候着,对杨说服教育,但杨拒不开门,并打110报警谎称有人“抢劫”。随后,巡警赶到,才知真相,并与执行人员一起做杨的工作。杨开了门,但称不到法院接受处理。

  后经说服,杨终于跟着执行人员回到法院执行局。但直到当晚她离开执行局,仍坚持说无能力履行义务,并假装由其子向别人借1000元交到法院,企图敷衍。

  3月8日上午11点,执行法官搜查了杨的住所,在睡房发现3750元现金,经核对属杨所有。

  法院认为,杨“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义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杨司法拘留15天。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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