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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首次拘留乱贴乱涂小广告的“毛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10:39 兰州晨报

  乱涂“牛皮癣”班房蹲十天

  本报讯(记者李国林)3月16日,记者从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获悉,16日凌晨3时许,湖南籍男子杨某在小西湖立交桥涂写小广告时被七里河市民当场抓获。经过公安机关审理后,杨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依照法律规定拘留10天。

  抓获破坏市容“毛贼”的七里河市民是一位30岁左右的“大高个”男子,因“捉贼有功”,城管部门当即奖励“大高个”300元现金。

  据了解,杨某是兰州市首个因为乱贴、乱涂小广告而被拘留的人。

  同时,兰州市及近郊四区执法局的7部“抓贼热线”继续开通,一旦市民发现新建违法建筑或是破坏市容环境的行为都可以举报。举报热线分别为兰州市执法局:白天4818514、夜间及节假日4818510;城关区:8733140(24小时);七里河区:2358070(24小时);西固区:7556874(24小时);安宁区:4119321、4119356(24小时)。执法人员24小时待命,接到举报后带现金到现场,核查属实后,即对“捉贼有功”市民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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