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骨案”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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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11:02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宁波晚报讯3月16日下午,“白骨案”犯罪嫌疑人徐丹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慈溪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3月15日,慈溪市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的“白骨案”报捕材料后,立即抽调办案骨干,认真审查卷宗材料,并于3月16日上午提审了犯罪嫌疑人徐丹。经查,1996年12月18日夜,被害人胡建明因犯罪嫌疑人徐丹与他人结婚登记一事,来到徐家责问徐丹,被徐丹杀 死在家中,并藏尸床下。后徐丹在卧室内分尸,用编织袋包装,移尸至阁楼藏匿,至今年3月7日上午案发。在侦查中,徐丹对其杀害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检察机关认为,徐丹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犯罪,于3月16日下午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记者 姜恒 通讯员 沈剑能 徐松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