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车辆今年可直驶苏州墓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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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14:49 新民晚报 |
本报讯(记者鲁哲通讯员吕高生)一年一度的清明扫墓、踏青旅游高峰来临。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和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昨天公布了今年清明期间上海市客运车辆赴苏州扫墓旅游的具体规定。 ■社会车辆不再办理扫墓专用通行证,可直接进入苏州墓区; ■省际营业性客车(10座及10座以上)凭扫墓专用省际包车标志牌进入墓区。办证方法:由车辆单位向上海市城市交通业务受理中心(建国东路525号)提出书面申请,写明用证日期、时段和数量。从3月21日(周二)起,城市交通业务受理中心每星期一至五办理本星期六、日的扫墓专用省际包车标志牌; ■使用扫墓专用省际包车标志牌的日期为:3月25日、26日,4月1日、2日、5日、8日、9日共7天,其他时间不使用扫墓专用省际包车标志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