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问责地方官责任是“斩草除根”之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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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15:01 四川新闻网 |
不久前,我省查处一起货值数十万元的生产伪劣食品案,发现除了当事人违法犯罪外,当地政府对此也负有责任。“哪里的市场经济秩序混乱、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哪里的政府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就应该承担责任。”省委副书记、副省长蒋巨峰在17日的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上这样表示。(3月18日《四川日报》) 假冒伪劣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因为它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假冒伪劣的产品被老百姓买了以后,轻则伤财,重则伤命,因此老百姓极为痛恨。这个问题处理不好,不但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也不利于社会稳定。假冒伪劣、偷税漏税、走私贩私等等这些导致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焦点问题,很多都与地方保护与机构腐败紧紧相连。视而不见、放任自流、“猫鼠串通”等现象的严重程度,已经到了威胁人民生命安全、国民经济运行安全、社会基本制度安全的地步。 应该说,我们并不是没有法律来惩治这些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但是为什么这些问题还是像小草一样“春风吹又生”?原因就在于,我们很多时候“斩草”还没“除根”。这个“根”就是一些职能部门的“有法不依”。 为什么“有法不依”?一个原因是不敢,怕犯罪者打击报复。更为突出得原因是,这些职能部门往往也在从中捞取好处。这两个原因,就是我们整治扰乱经济秩序现象要除掉的“根”。 由此看来,四川提出的“市场经济秩序乱,问责地方官责任”,真正抓到了问题的点子上。我们期待整规工作行政督查和责任追究制早日出台。(作者:民为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