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店经营罚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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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01:17 大江网-江西日报 |
本报讯见习记者张武明报道:从3月25日开始,对于出店经营的业主,南昌市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据相关法规罚款2000元。这也是该市首次对出店经营行为采取重罚。 对于屡禁不止的出店经营行为,南昌市行政执法部门曾通过规劝、收缴等手段多次整治,但总有些铝合金加工店、快餐店、洗车场、修车行等业主屡教不改。在此次处罚措施实施前,执法人员将会对全市商家下达相关通知,并与其签订责任状,如其再出店经营被查 获,将会被罚款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