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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亿元假“伟哥”产商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05:13 今日早报

  《淀粉做的假伟哥暴利超过毒品》后续

  2.41亿元

  假“伟哥”产商被公诉

  被告涉嫌四宗罪

  □通讯员 金东南

  早报讯 昨天,笔者从绍兴市检察院获悉,曾经轰动一时的新昌县康德丽保健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卫平生产亿元假“伟哥”、假“希力士”案,日前又有说法。绍兴市检察院于3月17日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对王卫平提起公诉。

  假“伟哥”有60公斤

  2005年4月30日,新昌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根据省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协查通报,在查处新昌县康德丽保健品有限公司夸大宣传该公司生产的“蚂蚁粉”保健品时,在该公司的生产车间发现了标有“VIAGRA”字样的淡蓝色饮片60公斤,以及大量“伟哥”药品商标包装,即予查扣。

  出于非法牟利之目的,王卫平未经许可,用非法渠道购得粉剂,在新昌康德利保健品有限公司组织生产假“伟哥”蓝色片剂药品。货值金额人民币1239万余元。

  同年7、8月份,王卫平将生产假药设备转移至江苏,以同样手段再次生产100 mg 假“伟哥”片剂19万余粒,50 mg 假“伟哥”片剂8万余粒,货值金额人民币3349万余元;另还有其他假冒药品,货值金额人民币1.95亿余元。

  随着王卫平的落网,总案值高达2.41亿元的“假伟哥”、假cialis(俗称“希力士”,另一种性保健药)也随之浮出水面。

  同时触犯四个罪名

  审查此案的检察官说:“王卫平制假的行为同时触犯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假冒注册商标罪等4个罪名。检察机关根据相关刑法理论,择一重罪处罚,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对王卫平提起公诉。”

  据检察官介绍,药品属于专卖物品,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属于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其行为同时触犯了非法经营罪的罪名。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又触犯了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罪名。

  综合了上述刑法条文和相关司法解释精神,以及各相关条款对量刑定罪的规定,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量刑最重,检察机关遂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对王卫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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