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体制改革应“政府主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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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07:01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高卫中说,卫生服务体制改革应采取“政府主导”方针。 高卫中介绍,政府应主要在以下三方面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在行政手段上,应加强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法制手段上,应完善卫生法律体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实行准入;在经济手段上,应加强公共筹资,增加投入。据悉,目前卫生服务体 系的格局很不理想,公共类资源约占97%,非公共类资源大概只占3%,这种格局不利于医疗服务卫生体系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