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改应“政府主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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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08:29 东方早报 |
综合新华社北京电 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高卫中昨天表示,卫生服务体制改革应采取“政府主导”方针。 高卫中昨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6预备会上说,采取“政府主导”的方针,有利于纠正医疗服务当中市场为零的问题,有利于满足13亿人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需求。 高卫中介绍,政府应主要在以下三方面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在行政手段上,应加强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法制手段上,应完善卫生法律体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实行准入;在经济手段上,应加强公共筹资,增加投入。 高卫中还强调,现在卫生服务体系的格局很不理想,公共类资源约占97%,非公共类资源大概只占3%,这种格局不利于医疗服务卫生体系的健康发展,所以应该积极吸引社会资源举办卫生事业。“卫生服务体制改革应坚持利民、惠民的原则,确保政府投入的每一分钱,都体现在群众身上,特别是困难群体的身上。”高卫中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部长葛延风则在会上表示,我国医疗卫生体制的变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带来一些问题。最直观的是,技术水平的迅速提高加上医疗服务机构以及相关的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追求经济利益,使得医疗服务费用攀升。这种状况再加上医疗保障体制覆盖面的降低,致使越来越多的中低收入居民无力求医。葛延风说,基于中国卫生资源有限的现实,要想全面提高卫生投入绩效,必须强化预防和一般疾病的早期干预和控制,这只能立足于社区卫生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