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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安广场执行款再发放 穗2.6亿社保金收回不足三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09:05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静睿通讯员/穗法宣)前日下午,广州中院第三次对亿安广场执行款进行发放,其中备受关注的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向亿安公司支付的投资款2.695亿元,昨日收回20%,另有9%则将在拆迁补偿完毕后一次性支付。

  广州中院执行二庭庭长王向荣介绍说,由于广州中院将拆迁户、临迁户的拆迁款、临迁款作为第一债权进行分配,本次发放的执行款包括第二顺序债权的社保基金、建设银行

芳村支行、市三建、省工业安装工程公司、深圳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市水电设备安装公司、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债权人的借款、工程款等款项1.6亿多元,但是考虑到会有尚未发现而有优先受偿的债权和拆迁补偿数额未最终确定的原因,原定29%的分配比例在本次先按债权的20%核发,余下部分将在拆迁补偿完毕后一次性支付。

  1994年,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与亿安公司就签订《合作开发广州亿安广场房地产合同书》,从1994年3月至1996年6月,社保中心共向亿安公司支付投资款2.695亿元,却仅收回收益4211.5万元。

  2004年广州市召开两会期间,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杰明代表市政府,首次对外披露广州市总计有8.9亿多元养老保险金被挪用,其中就包括亿安广场涉及的2.69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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