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记者被殴何其"幸"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09:09 东方网

  3月17日,四川电视台记者在正常采访中遭到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容环境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殴打,打人者身份都是公务员。被殴记者兰波后来回忆说,“幸亏当时还带了台偷拍机,不然证据就全毁了。”(3月19日《现代快报》)

  经过紧急治疗后的兰波告诉记者,“打人者手法非常专业。让人看上去没有什么伤痕,但是却能造成很严重的内伤。”这些打人者满口的“老子”、“给我滚”,可谓嚣张之

极;被打的记者东躲西藏,被围追殴打了三圈,手中持有的摄像机也被损坏,可谓狼狈之极。但我们还是有理由认为,被殴记者仍是“相当”幸运的。

  打人者气势汹汹、蛮横无理,但看得出,他们对于记者手中的摄像机,显然还是惧怕三分的。他们一上来就将摄像机作为“进攻目标”并将其损坏,就是这个道理。尽管这伙人一上来就使劲卡住兰波的腮部,让其动弹不得,而且是使阴劲儿掐要害,但仅造成了其“喉部有水肿和挫伤、现在喝水都很困难”的后果而已,而且,对一名女记者只是说说“你不要以为你是女的,我就不敢动你”之类的狠话“威胁”一通,也并没有真的动手。这足以说明,这些凶神恶煞分明是“手下留情”了。凭他们打人的“专业水平”,其铁拳若是挥向普通的市井小贩,后者恐怕早就皮开肉绽、伤筋断骨、甚至有生命之虞了。

  更关键的是,虽然打人者手法的“专业”,“一点外伤都没有留下”,但记者的偷拍机却保存了“证据”,记者被殴打数十分钟的情形,也被真实记录下来。正是有了这如山的铁证,才有市容环境管理局“集体向被打记者兰波起立道歉”,才有对三名打人者的处理决定。作为现场的“受害者”、“目击者”,记者们显然有条件、也有可能对执法者的“风采”的过程作出“专业水平”的观察与描述。试想,普通人若与“执法人员”起了什么冲突,恐怕早就吓得三魂脱壳、七魄出窍了,哪有什么心思保留“证据”?白白挨了一顿毒打不说,还要被反咬一口,安个“不服管理、故意闹事”的错,也该是稀松平常的事。

  我们在为记者被殴感到“庆幸”的同时,也不禁产生这样的疑问:让普罗大众个个都做“无冕之王”,这可能吗?


作者:王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