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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检院出台新规原处级以上贪官减刑审查须上报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10:03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光明 通讯员李培 近日,安徽省检察院对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监督作出新的规定,今后,凡对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服刑人员“减、假、保”的监督审查情况一律报省检察院备案。

  为进一步发挥派出检察院在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所担负着的重要职责,安徽省已将派出检察院收归省检察院,并要求派出检察院要全面履行检察职责,进一步加大查

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刑罚执行监督长效机制,加大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今后,凡对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服刑人员“减、假、保”的监督审查情况一律报省检察院备案,通过刑罚执行监督,纠正违法监管行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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