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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维权走入“名家讲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12:51 武汉晚报

  本报自12日推出“帮您打医疗官司”活动以来,读者的反响强烈。15日本报特别启动了一期“名家讲坛”,邀请了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程洪波详解了看病如何维权,400余名读者参加了该活动。

  记者秦杰金文兵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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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病维权四要素

  ⒈真名看病,严禁涂改。不论是门诊病历还是住院病历,都要用身份证或户口本上的名字。因为如果发生医患纠纷起诉至法院,病历上的名字与身份证件上的名字不一致,就不能证明原告与医院之间存在医患关系,起诉会被驳回。严禁涂改也是同样的道理。

  ⒉年月日时间写全。主要是指门诊病历,很多医生只写月、日,不写年份。因为病历上的时间往往是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如果不写清楚,就难以证明自己的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⒊医生签名,注明医院。这也是针对门诊病历而言的,因为门诊病历一本多用,不同医院的医生都在上面签名,如果不注明医院,医院又不承认签名的医生是自己医院的,患者想证明这一事实往往很费劲。

  ⒋门诊病历、发票,注意保存。有些病存在很长的潜伏期,例如丙肝等疾病,潜伏期有时长达十几年,如果是在门诊输血,又没有保存门诊病历,就没有证明存在医患关系的证据。

  记者秦杰金文兵实习生邱颖佳陈都石璟整理

  “帮您打医疗官司”活动得到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大力支持,特表示感谢!

  医疗官司四步骤:

  ⒈保留证据,封存药物。一旦发生医患纠纷,注意保留、封存可疑药物、说明书、发票等证据。

  ⒉复印病历,加盖公章。发生纠纷,马上要求医院封存、复印病历,并在复印的病历上加盖医院的公章或者档案专用章。否则复印件是没有证据效力的。

  ⒊咨询律师,确定方案。主要是就赔偿金额、索赔的方案(包含是选择协商、行政调解,还是选择诉讼)咨询律师。

  ⒋提起诉讼,司法鉴定。如果选择诉讼,最好同时就损害后果与诊疗行为的因果关系申请司法鉴定。

  记者秦杰金文兵实习生邱颖佳陈都石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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