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法律难题 上省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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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14:04 华商网-华商报 |
“我在一家医院治疗时,因医院工作人员过错造成我手臂骨折。请问这起医疗事故怎样申请鉴定?” 回复: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根据以上规定,你的医疗事故,应先向市级医学会申请鉴定。如你对市级医学会作 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这是“陕西省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haanxi.gov.cn)上的法律咨询专栏中众多法律咨询帖中的一个。记者日前从省信息中心公共信息处获悉,省政府公众信息网于3月1日推出了在线法律咨询专栏。该专栏的开通旨在宣传相关法律常识,增强公众维权意识,通过网络这个新渠道为公众提供免费、公益性的法律咨询服务。专栏开通半个多月来,公众咨询的数十个问题,都得到了及时、全面的回复。“该网站的专业性和及时性已逐渐得到群众认可,咨询帖的数量也与日俱增。”该栏目负责人说,只要是法律方面的问题,不论巨细都可登录陕西省政府公众信息网,点击便民服务栏目进入在线法律咨询栏目,进行免费咨询。本报记者王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