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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农民给村干部“送法”的隐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18:00 光明网
涂玉国

  据报道: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塔桥村养牛专业户张世孝,不仅自己自费常年订阅法治类报纸,而且已经连续3年掏钱为村干部征订法治报刊。

  而导致张老汉订阅法制报的原因是,11年前他缠上了一场经济官司后,通过一份法治报上刊登的和他相似的案例,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而最终历经8年时间打赢了官司。(据新华社银川12月19日专电)

  读罢这则新闻,笔者感到了一喜一忧。喜的是,农民法律意识得到增强,遇到纠纷后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忧的是不少地方的村干部法律知识欠缺,法律观念不如普通农民,长此以往,这些村干部必定会失去农民的信任,最终损害的是党的威信。

  在农民给村干部“送法”的背后,反映了农村法律知识的匮乏,反映了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迫切渴求,同时也凸现了农村干部法律知识的短缺。因此,如何加强对农村干部的法律知识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

  如今,随着农村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的转型,各种矛盾越来越突出,经济纠纷、家庭问题、邻里矛盾等问题不断涌现,如何解决,就成为一大课题摆在各级村干部面前。

  随着我国建设法制社会理念的提出,农村干部过去个人说了算的“人治”的那一套,早已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因此,广大农村干部只有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并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服务群众,指导农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只有这样,才不会落后于时代发展,才会得到人民的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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