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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法院举办全省首个“法庭开放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1:03 红网

  红网3月19日讯 (潇湘晨报记者 陈 璇 通讯员 汤金钟 袁建斌) 19日上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迎来了一群特殊的客人,他们中既有白发苍苍的老者,也有一脸稚气的初中生。在讲解法官的带领下,他们走进了既敬畏又陌生的法庭……这群特殊的客人便是芙蓉区法院全省首个“法庭开放日”的参观者。

  19日,天空下起了绵绵细雨,但并未阻挡参观者的热情。一大早,芙蓉区法院门口

就聚集了几十名参观者,他们中有退休干部、社区群众、大学生,还有一群来自长沙马王堆中学的学生。刚进审判楼,不少学生就对大厅墙壁上的一个蒙着双眼、一手拿天平、一手持利剑的女神像产生兴趣,并驻足观看。“她就是掌管公平正义的正义女神。”讲解法官介绍,“剑,代表正义的权威;天秤,象征公平、公正,是正义和司法公正的化身。”

  “这个正义女神为什么要蒙住眼睛?”不知从哪传来了一声疑问。讲解法官笑着说:“蒙住眼睛的意思是不受任何关系的引诱,无私地做出判决,也代表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法院也会秉承这个宗旨,坚持公正与效率的主题。”

  随后,在讲解法官的带领下,市民群众先后参观了各个法庭,并听法官讲解了各种类型的审判流程和机构设置。在参观完各个审判法庭后,一些市民准备走进一扇贴有“法官通道”4个字的玻璃门,但门怎么也拉不开。

  这时,讲解法官拿出了胸前佩戴的一张卡,解释道:“这道门是法官的专用通道,只有法官佩戴的这个智能卡才能打开。以前,由于审判区与办公区混合使用,当事人可以随意出入法院,在开庭前或证据交换前直接与法官谈论案情,法官容易有先入为主的思想,损害对方当事人的诉讼权益。现在,我们法院设立‘法官通道’,把办公整体划分为审判区和办公区,这就犹如一道隔离墙,避免法官在开庭前过多地接触当事人而产生的感情因素影响审判,保证双方当事人平等、公平地行使诉讼权利。”听完法官的解释,市民纷纷点头表示肯定,并放弃了进入“法官通道”的想法。

  在19日的参观人群中,有一名老人听得格外认真,并不时拿出一个小本子记录。“今天主要到法院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和诉讼程序,为以后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做准备。”老人告诉记者,他是一名退休老干部,今年已经80岁了,前几天在报纸上看到芙蓉区法院将开展“法庭开放日”的活动,所以特意搭车赶来。马王堆中学一名姓张的教师介绍,“法庭开放日”对学生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普法教育的机会,今后还会组织学生来参加。

稿源:红网 作者:陈 璇 汤金钟 袁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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