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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带情人 走一路抢一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1:44 东南快报

  本报讯为了寻求刺激,两男子竟带着各自的情人在5天内飞车抢夺黄金项链15条。近日,龙岩市长汀县法院以被告人何某、李某华犯抢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和五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去年9月23日,30岁的何某和36岁的李某华在江西省会昌县商议抢夺事宜,并约定所得的钱款2人平分,然后和各自的情人回江西老家好好潇洒一番。当日清晨,他们各骑一辆

摩托车分别载着各自的情人一起从江西窜至我省长汀县。

  从9月23日晚至27日,5天时间内,两被告人载着各自的情人在长汀县城区及大同镇等地实施飞车抢夺作案16起,抢得黄金项链15条和小灵通1部,后将黄金项链以每克116元的价格卖给瑞金市杨某夫妇。案发后公安机关从两被告人处追缴赃款人民币9200元。

记者 梅娟 通讯员 陈立烽 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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