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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老乡管老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2:32 华夏时报

  聚集了大量外来工的广东东莞,最近欲推行“老乡管老乡”模式:从外籍人口流出地聘请当地干部,来流入地管理外籍人口。“老乡管老乡”模式的试点调研,一旦取得成功,将在全省推行。

  对“熟人社会”的妥协

  “老乡管老乡”模式的出发点很好理解,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是因为老乡之间有着共同的方言文化、饮食习惯、习俗礼节等,这些天然因素让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处于一个“熟人社会”中,基于相互的深层了解,彼此更容易相互信赖与认同,管理起来当然就更方便有效。可是即便如此,就能将这一模式推而广之吗?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人们的行事原则应当是法律规则,本地人之所以管理不好外地人,根本原因就在于法治建设还不到位。而在“老乡管老乡”模式中,人们的行事原则与现代社会的治理原则是格格不入的。比如,当“老乡民警”、“老乡干部”来了以后,他们会不会对自己的老乡宽容待之,而对不是自己老乡的外来人口苛刻以对呢?基于一种地缘因素,这是很有可能的。因此,这一模式充其量只能是特定时间、特定范围内的权宜之计,而不能成为一种普遍的管理法则。

  “老乡管老乡”模式,本来就是对法治建设不力的一种妥协,积极的措施应当是夯实法治基础、完善制度环境,加快从“熟人社会”转向“法治社会”。(雷辉)

  “服务老乡”岂不更好

  从消除事件隐患的角度说,“老乡管老乡”模式的积极意义自不待言。但笔者以为,“老乡管老乡”模式,在实质上还是将外来务工人员当成“外人”,并没有将其视为“亲人”,从而使其能够自然而然地与当地市民融为一体。

  外来务工者需要管理吗?需要,但法律已经担当了责任。只要他们安分守纪,就不必由专人对其进行所谓的“管理”。如果他们触犯了法律,仅靠“老乡”去管也是管不好的。

  我们正在提倡和谐,在我看来,和谐的含义之一就是外来务工者与当地市民融洽地相处。同在一块热土上工作,同为一个国家纳税,有必要一定要分出外来务工者与当地市民吗?往上追溯几代,谁又不是外来人呢?

  我赞成聘请内地干部到东莞,但不应是为了“管理”,而应是重在“服务”。“老乡管老乡”与“老乡服务老乡”,两者的差别不在于字眼的差异,而在于出发点和对待外来务工者的态度的区别。理念一变,相应自会引出行动的转变。(王军荣)


作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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