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所所长最多连任两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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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2:37 京华时报 |
本报讯(记者郭鲲)中国科学院有了自己的“基本法”。历经四年的起草和修改,中科院昨天在京正式颁布《中国科学院章程》,根据该章程,中科院各科研院所所长以及机关部门首长最多连续两个任期。 中科院常务副院长白春礼院士介绍,该章程自2002年开始研究起草,历经四年完成,是中科院第一部总则性文件。根据《中国科学院章程》,中国科学院各个研究所实行所长 负责制,每个研究所所长的任期为4年,最多连任两届。章程还规定,中科院院部机关实行部门首长负责制,机关内各部门首长任期4年,连续任职也同样不能超过2个任期。章程还提到,中科院要成为国家科学思想库,成为具有“一流的成果、一流的效益、一流的管理、一流的人才”的国家科研机构。“这是我们的‘基本法’。”中科院常务副院长白春礼说,章程是构建中国科学院制度体系的基础,“对外是宣言与旗帜,对内是共识与准则。” “下一步,我们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建立规范的规章制度制定、审批、备案和修订机制。”白春礼说。 中国科学院章程是规范一个团体价值理念、管理体制、行为规范的制度基础。英国皇家学会、法国科研中心、德国马普学会、俄罗斯科学院等学术团体、研究机构都有自己的章程。中科院自成立以来曾研究起草过《中国科学院暂行组织条例草案》《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等,但迄今没有完整的、规范全院的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