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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区新聘教师应下乡任教两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6:11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据新华社成都3月19日电四川省教育厅近日作出规定:大中城市城区和县城城区中小学2000年以后新聘任的教师,一般应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两年。

  据介绍,这是四川省首次明确了中小学教师服务制度和定期交流轮换制度。按规定,城区中小学教师必须有在农村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才能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鼓励城区教师在编制、工资待遇不变的情况下到农村学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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