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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战招聘”忽悠求职大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6:52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眼下,又到了求职热逐渐升温之际,不少大学应届毕业生拿出“迎接高考”般的决心和勇气,开始了应聘求职“最后的冲刺”。没有想到的是,许多学生却跌进了千奇百怪的各种“实战”陷阱。

  “实战”中的“义务推销员”

  不久前,上海音乐厅让应聘毕业生推销门票一事引来舆论哗然:这家音乐厅在招聘“市场营销”人员时,“面试项目”之一是出售音乐会门票,规定“出票多者才有资格进入下一轮面试”。

  复旦大学四年级学生小张告诉记者,面试一开始,招聘人员就递上门票,还给应聘学生“支招”:“只要能卖出票子,可以找朋友、寻人脉,想任何办法,能‘团购’就更好了。”学生们质疑:“我们这不是当义务售票员吗?”“要是有人求职心切,自己掏腰包买票,也算有‘业务能力’吗?”

  类似的“实战招聘”并非上海音乐厅“独创”。一位闻姓男青年日前致电上海“962288热线”说,他到一家工艺礼品公司面试,对方说要考察他的工作能力,让他先购买一个礼品,要价370元,“能卖出去才录用你。”

  令人心寒的“实战招聘”

  借“考察”之名、图自身之利的“实战招聘”可以归纳为三种主要招数:

  一是打着“考察”“锻炼”等旗号,让求职者无偿推销商品。其实无非是“白用”毕业生。

  二是借“写策划”“做方案”等名义,窃取求职者的创意。同济大学软件设计专业学生小光,近日到一家手机游戏公司应聘,公司让他先实习一阵再决定是否录用,实习期间的工作就是编写手机游戏。而他了解到,他的一位同学在这家公司实习期间做出的作品,被公司直接拿去“上线”,对外发布牟利。复旦大学应届毕业生小婕告诉记者,她在去年年底到一家知名跨国公司,应聘市场营销职位,被布置分组做一项“实习作业”:替公司某品牌产品制定“十年发展计划”。到演示时,几名部门经理一直在做笔记,之后还把幻灯片文件要走了。

  三是个别用人单位的“群体忽悠”。无论是要应聘上述的市场营销还是创意设计,各类岗位一概来者不拒,“欢迎实习”。收进一大批“打工实习生”。

  高校网站上的“黑名单”

  “企业名称:×××公司。描述:签了‘实习合同’,让交300元钱‘实习材料费’,6天实习其实就是帮他们推销……”类似的帖子,在复旦大学、交通大学、上海大学等各大高校BBS的“求职版”上随处可见。这是由曾经“上当”的学生自发记录的公司“黑名单”。记者查看了多个校园网,发现每个网站都有数百名学生自发加入“黑名单”更新者行列。

  “黑名单”上,众多受骗学生写下各自遭遇,“版主”定期整理做出“合集”,置放在醒目位置,并接受更新。

  在同济大学校园网上,一位学生整理了有100家公司的“黑名单”,并提供地址、电话等信息。记者还找到了一个名为“求职黑名单”的网站,在全国范围“揭黑”,从2005年9月到2006年3月,就有1800多条记录。

  交通大学应届毕业生小谢对记者说,搞这种“学生帮学生”的“黑名单”,实在是出于无奈。很希望校方或劳动部门出手,而不是光靠学生抱团、“消极防守”。

  谁来填补“规则真空”?

  “揭开‘实战招聘’的外衣,背后深藏的是就业市场正在形成的一种‘潜规则’。”上海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刘社建说,“潜规则”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理所当然地觉得,“你既然来应聘,就要迁就我们”;另一方面,毕业生明知利益受损,仍选择忍气吞声、默默承受,只盼“公司最后能要我”。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司有关人士日前表示,2006年我国劳动力过剩人数将达到1400万人,其中大学毕业生为413万人,比去年再增75万人,这表明我国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因此,“形势比人强”成为不少大学毕业生常用的一句话,他们也就不得不对用人单位的颐指气使逆来顺受。

  “毕业生实习问题,是一个法律真空地带。”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法学专家李美娟说,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到第7个月时,实习生有权向用人单位“要一个说法”。但目前的问题是,大多数单位的实习期不足6个月,而求职者在此期间难有权益保障。

  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于海认为,面对规则的空白,学校、劳动部门和法律部门都有责任伸出手管管,通过事后追诉等办法,共同保护求职者在应聘过程中的权益。另一方面,政府要制定详细的就业市场准入规则,规范招聘市场。

  新华社记者高路(据新华社上海3月1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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