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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聘教师先下乡任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7:0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据新华社电四川省教育厅近日作出规定:大中城市城区和县城城区中小学2000年以后新聘任的教师,一般应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两年。

  据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汪风雄介绍,四川首次明确中小学教师服务制度和定期交流轮换制度,规定:各地应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四川将逐步建立农村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的定期交流轮换制度。农村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在本校任教或任职满9年以上,一般应该在同层次学校间交流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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