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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夸大宣传 农药棉田添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7:23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冠县讯因生产厂家夸大某种农药的施用范围,冠县冠城镇刘神伯村农民任永俊施用到棉花上,造成约2000元的损失。消协调查取证后与厂家交涉,任永俊获得了赔偿。

  去年初秋,任永俊发现自家棉花地里的棉铃虫多了起来,就到县城买回两瓶某品牌的杀虫剂。施用不久后他发现,不仅虫子没有减少,棉花还出现了落铃。老任拿起剩下的杀虫剂到当初购买该产品的经营部,经营部负责人向他出示了委托书和“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并当面与厂家取得了联系。一切都证明,这杀虫剂是“真的”。老任心里犯起了嘀咕:难道是自己施用不当?秋后一算账,损失2000元左右。

  老任拨通了县消费者协会的投诉电话,消协与杀虫剂生产厂家联系,并在互联网上查到了证件与批号,证明杀虫剂并非伪劣产品。维权似乎陷入了僵局。

  有着多年维权经验的县消协主任冯耀文突然意识到:杀虫剂虽然不是伪劣,但每种杀虫剂都有一定的施用范围,老任遇到的这个问题会不会与此有关?经过向农业部核实,老任买的这种杀虫剂施用作物仅水稻一种,防治对象只针对“稻飞虱”,而老任所买的杀虫剂标签上注明的施用对象却多出了“棉铃虫”。显然,厂家夸大了施用范围。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生产厂家无可辩解,把赔偿款送到了冠县消费者协会,并取回了在冠县销售的这种杀虫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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