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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女"粉友"如此游戏人生 以旅社为"家"当贩毒中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8:10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讯(记者何继权 通讯员吴汉君)近日,柳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韦兰珍、韦小如贩卖毒品一案。两名女被告人为了以贩养吸,常住旅社做起贩毒中介,最终落入法网。

  韦兰珍今年38岁,人称“三嫂”,韦小如24岁,两人均为柳江县三都镇人,并有多年的吸毒史。沾上毒品后,两人无心干活,懒得顾家,干脆一起到拉堡镇住进旅

社,专门靠介绍毒品交易获取好处费,再用赚来的钱购买毒品吸食。

  去年7月中旬,两人在拉堡逛街,碰到韦兰珍认识的吸毒人员阿紧,韦兰珍声称自己有“便宜货”,想要随时可以找她。过了两天,阿紧找到她们所住的旅社,声称要60克毒品。韦兰珍和他谈好每克要收10元的好处费,韦小如马上用手机联系毒贩。半小时后,一个叫“勒夏”的毒贩出现在旅社楼下,由韦兰珍出面接回一克样品,回房交阿紧检验后,证实是海洛因,阿紧方下定金购买60克。“勒夏”为保险起见,将货分两次送来。

  最后一批货送到时,韦兰珍按老习惯“揩油”,在把海洛因交给阿紧前先用指甲剔下一克以备自用。这时,接报赶来的公安人员将两韦和阿紧抓获,等在旅社外的“勒夏”见状悄悄溜走。而韦兰珍指甲残留的海洛因,成了她贩卖毒品的证据之一。编辑:马骎作者:何继权 吴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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